2024-11-06 15:49:20 来源:富宝资讯 打印
【天津市大邱庄镇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现大邱庄镇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7日20时起启动II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和《静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津静海政办发〔2023】29号)有关规定做好应对工作。
请各村街、各企业、各部门严格抓好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各企业务必按照新版清单立即更新企业“一厂一策”预案和公示牌)(责任部门:环保办);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责任部门:城建办、市容办、综合执法局);
3.除涉及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士石方作业(句括十石方开按回植,场内倒话、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责任部门:城建办、市容办、综合执法局);
4.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责任部门:市容办);
5.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检修作业任务的除外)(责任部门:
城建办、环保办)
6.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责任部门:大邱庄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
7.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和本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要求,落实重型载货车运输管理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责任部门:环保办、大邱庄交警大队)。
8.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责任部门:环保办、大邱庄交警大队)。
富宝资讯免责声明:
富宝资讯始终追求信息的准确性和内容的客观公正性,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我们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在决策时作为参考,并不构成对任何具体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在做出任何决策时,应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而不应完全依赖本报告。富宝资讯对于客户基于本报告所做的任何决策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为富宝资讯所有,属于非公开资料,仅限于富宝资讯的注册客户内部使用。若需引用或传播本报告内容,请通过联系我们(电话0510-85385850)获取书面授权。任何未经富宝资讯书面授权的使用、传播、复制或违背本报告原意的行为,富宝资讯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